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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扎实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防控内幕交易,根据省国资委、省证监局《关于加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委迅速传达布置,对涉及我市的4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开展了全面的梳理、自查,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明确专人专职负责。上市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事宜。监事会负责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建立规章制度。建立内幕信息管理规章制度,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内幕交易防控工作。三是严格保密措施。建立保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策划、研究、论证、决策过程中,采取严密措施,确保上市公司内幕信息流转保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到相互衔接、流转顺畅、职责明确。四是建立知情人登记制度。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支持和配合上市公司按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时,须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及时记录重要信息。五是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内幕信息泄露的应急预案,对出现市场传闻等异常交易情况,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并依法披露或澄清相关信息,将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下一步,我委将对四家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以切实提高我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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